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受娄底市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所需的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委托代理编号:HNLWLD-2020-ZZ001
3、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C0204-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1 | 项 | 230000.00元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否 | 否 | 否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2、附件3),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证书
2.4本项目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3.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0年 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注: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2.2资料原件,2.3资料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份),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区政府院内五栋二楼)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15时00分,地点为联美配资526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示的媒体
本公告在联美配资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联美配资审计监察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底市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暾晴
电 话:18673801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区政府院内统战部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3973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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