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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北连接线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2014/1/7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北连接线路面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1]3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北连接线路面工程

2.2 建设地点:娄星区小碧乡、杉山镇、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涟滨办事处

2.3建设规模:路面宽60/38 m,路线全长7.226km,沥青砼路面约316000 m2,总投资约10122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娄北连接线 K0+000K2+300路面工程,造价约3426万。

2标段:娄北连接线 K2+300K4+300路面工程,造价约3086万。

3标段:娄北连接线 K4+300K7+225.807路面工程,造价约3609万。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三个标段均相同)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娄星区范围内拥有沥青砼搅拌厂或与娄星区范围沥青砼搅拌厂签订合作协议(一家沥青混凝土搅拌厂最多只能与一家投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拥有沥青砼搅拌厂的投标企业其搅拌厂不能再与其它投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沥青砼搅拌厂必须在娄星区内有固定的生产场所。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于同时投多个标段只中一个,故投多个标段可共用一个施工项目部);

3.7工程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8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10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1  6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各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三个标段中的综合得分均为最高分,则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价高的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而其它标段中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分亦按上述方法评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不管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拾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   1  26 17时(北京时间)。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北连接线路面工程”,如果没注明是“娄北连接线路面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  1   6  日~2014 26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  1     27  09 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将不予退还。

 

     人: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O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