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西环线扩建(碧溪路-早元西街)路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中心城区西环线扩建(碧溪路-早元西街)路面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娄底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西环线扩建(碧溪路-早元西街)路面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石井镇、百亩乡;
2.3 规 模:路面宽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招标监理范围为完成 K1+800-K7+220、K7+220-K12+091.276两个标段的路面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
2.8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监理标段,其中一标K1+800-K7+220,二标K7+220-K12+091.27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我省境内参与项目投标;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在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 9月 12 日17时(北京时间)。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西环线监理项目 标段”,如果没注明是“西环线监理项目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 8 月23 日~2013年 9 月 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建设网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9 月 13 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将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 标 人:娄底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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