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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2024/8/30 15:44:11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联美配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实施地点:厂址位于娄底市城南片区(原万宝新区)万宝镇大塘村东南部,永昌河北岸

2.3 建设规模:本次设计规模为4.0万m3/d(近期实施2m3/d,远期2m3/d),充分考虑4万m3/d的远近期结合,节约造价,工艺采用“预处理+常规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出水水质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其中氨氮限值为1.5mg/L

2.4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及建设单位相关规定的编制深度要看求

2.6 保修要求:   /   

2.6 招标范围: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7 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4 9   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大同芙蓉北门3楼308室  )购买招标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联美配资官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 9    6  9   00 ,地点为 联美配资526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联美配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联美配资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称:联美配资            

 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1号  

联系人:刘暾晴            

 话:18373825551

 

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大同芙蓉北门3楼308室

联系人隆拥军

  话:18873898413

监督机构为:联美配资纪检监察室。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